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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校学风建设机构

作者: 时间:2023-11-13 点击数: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学校学风建设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一)校院两级学风建设工作组

1.学校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校办、学生工作处、教务处、人事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系主任、学生科、辅导员等组成的二级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部署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高校学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对学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协调,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定期研讨机制,研究改进方案,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学风建设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对本单位的学风建设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包括对学生早读、早训、晚自习、课堂学习等情况,课堂出勤率,迟到、早退、旷课、舞弊等情况,以及不遵守课堂纪律、考风考纪的现象进行检查。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督查,表彰奖励在学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班级和个人,对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其他事项

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机构设在教务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相关决策。联络人:马宁,联系电话:0898-8834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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