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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3 点击数:

各位领导、同仁:

为做好2022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琼府办〔202124号)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2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琼科〔202126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22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如下:

(一)注册帐号。已有账号的教师无需再次注册,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即可(如显示无法登陆,请完善注册信息)。首次使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的教师,请联系教务处科研科(88348807)创建账号。

(二)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相关佐证材料通过附件上传。

(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请书)。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单位按照2022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限项清单(详见附件2)要求进行遴选推荐,并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单位推荐函,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我校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合计限报3项;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不受限项指标限制。

(三)本年度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生成PDF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均需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

(四)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以及依托单位未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单位推荐函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时间要求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18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PDF申请书及项目组成员签字的纸质版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请于2021111510:00前提交至教务处科研科余晨曦处,以便学校审核盖章。

 

教务处

2021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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