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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2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全校教职人员的研究能力,解决学校教学、管理、保障等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应着眼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服务海南国际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现阶段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开展研究,重视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的创新。

二、项目类型、立项指标数额

(一)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分为委托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科学研究项目、思政专项项目。原则上不立项重点项目,均为一般项目,如果评审中确有重要研究方向(或价值)的申报项目,由学术委员会视情况集体决定设立重点项目。

(二)根据“双高”建设任务及职业本科筹备工作要求,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采取分学院下达指标(详见下表)。各学院按照下达指标进行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最终确定立项数额。

(三)申报2023年海南省教育厅项目的未立项课题,根据专家评审建议立项为校级课题的将立项为2023年度校级课题,但是仍需重新填报申请书,不占用各学院项目指标数,未重新提交申请书则自动放弃立项资格。委托项目不占用各学院项目指标数。

学院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

其他项目(含思政专项、语言文字、民族团结等)

总数

人文社科学院

2

3

5

民航运输学院

3

1

4

乘务学院

3

1

4

国际旅游学院

3

1

4

机电工程学院

3

1

4

海运工程学院

1

1

2

合计

15

8

23

 

三、经费、结题成果要求

(一)项目资助金额: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0.6万元;委托项目0.6万-1.0万元。

(二)结题成果要求

1.委托项目按照申报指南完成研究任务,可多样化成果结题。

2.年度课题成果形式:专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要求有采用单位证明)、课程视频、多媒体课件等等。鼓励项目成果多样化,成果要量化,技术指标要具体、有针对性。

2.项目成果应结合项目研究实际,并对学校教育教学事业改革有一定的实践价值或指导意义。

3.课题研究论文的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4.仅以论文为成果的项目,应至少发表2篇论文,其中重点课题论文应至少有1篇在国家级期刊发表。

四、申报要求

(一)学校在职教职工均可申报。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二)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截止申报时间尚有承担的校级研究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三)申报时间:2023年3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书文件命名要求:所在学院—项目类型—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报书》,并交由二级学院进行形式与内容审核。A4纸双面打印,经由部门领导同意签字盖章,以部门为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书电子版、《校级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4)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一并报至教务处科研科。

(二)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研究报告、咨询报告为成果结题的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3年4月。

(三)申报者应按《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内容不完整、填写不规范者不予受理。

六、选题方向

参照附件1《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校级课题指南》规定的范围进行选题,也可以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和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自行确定研究方向。委托项目申报请参照附件2《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委托项目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1.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科研课题指南

2.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委托项目指南

3. 教育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4. 2023校级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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